基本存款账户是创业企业在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等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一个创业企业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且在该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创业企业开设基本账户时,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提供创业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和经
办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创业企业公章、预留印鉴章 (包括创业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签字或印章)。 开设基本存款账户,获得开户许可证后方可开设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开设多个,但只能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支付,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付。其中,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如图2-11所示。